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、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及相关规定,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(灭失),现声明作废,我局按规定予以补发。
权利人: 姚金凤,不动产坐落: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杜雅苑33幢204室, 不动产权证书:浙(2024)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733889号。
权利人:杨海峰,不动产坐落: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翡翠城木槿苑11幢3单元202室,不动产权证:浙(2024)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801832号。
权利人:徐成,不动产坐落: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西溪八方城10幢903室,不动产权证:浙(2019)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21977号。
权利人:吴松良、郑雪蓉,不动产坐落: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璟庐13幢102室,不动产权证号:浙(2023)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221681号。
(监督电话:0571-89395394,联系地址: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2楼)
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
2025年8月27日